汤敏煌律师简介
汤敏煌,湖南省岳阳市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国家高级律师、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专利法研究委员会委员、中国知识产权维权中网主任。曾任湖南省律师协会理事、岳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岳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南省律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
1988年取得律师资格,同年在湖南昌言律师事务所开始专职律师执业,1992年起担任该所主任。上任伊始,即率先在湖南省推行国资所律师效益浮动工资制度,获湖南省司法厅的充分肯定,并作为先进经验在湖南省国资所推广施行。
1995年3月辞去国家公务员、主任职务,由其一人出资创办湖南辉煌律师事务所。1995年7月19日,因被岳阳市检察院以包庇、行贿、贪污等莫须有的罪名错误关押,新所创办工作被迫停止。1995年11月26日案件撤销,汤敏煌律师被无罪释放。1995年12月创办新所工作重新启动,1996年元月2日湖南辉煌律师事务所正式批准成立。新所成立后,迅速汇集优秀律师40余人,一跃成为湖南省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辉煌所1997年被岳阳市司法局授予“四好律师事务所”;1998年被湖南省司法厅授予首批“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1999年被湖南省司法厅授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优秀律师事务所;同年还获“双文明先进单位”。2000年辉煌所实行股份制改造,严格的制度、规范的管理、灵活的运作、宽松的环境,使得该所获得了社会与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为了多方寻求所与所的强强联合,走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道路。2000年3月26日,经湖南司法厅批准:湖南辉煌律师事务所、湖南云涛律师事务所、湖南永泰律师事务所三所合并,合并后新所更名为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并汇集各专业优秀律师70余名,其中2人具有博士学位、12人具有硕士学位、5人具有高级职称,汤敏煌律师是最大的股东之一,并担任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董事局主席职务。
2001年1月,汤敏煌律师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师从中国民法学泰斗王利明教授,2003年1月获法律硕士学位。同年9月经班主任老师姚欢庆教授介绍,汤敏煌律师加盟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成为该所一级合伙人、副主任。
2006年,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所属的北京市地石律师事务所。
2007年,经恩师王利明教授推荐,加盟北京市金德律师事务所,担任中国移动通讯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团的项目负责人。
20年的专职律师执业生涯中,汤敏煌律师爱业敬业,仗义执言,勇于开拓,多次受到各级政府、党委及主管部门的嘉奖和表彰。曾获首届“湖南省优秀青年卫士”荣誉称号、二次获得“湖南省优秀律师”荣誉称号、二次获得“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四次荣记三等功,先后还被评为“爱民标兵”、“优秀律师事务所主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先进个人”。
主要工作业绩:
曾受湖南岳阳通达制冷空调有限公司的委托办理:岳阳通达制冷空调有限公司诉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岳阳支公司、上海港集装箱综合发展公司、上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委托合同毁损设备价值1500余万元的赔偿纠纷一案一审、二审。挽回了通达制冷空调有限公司全部损失。此案,因管辖权争议问题,汤敏煌律师向最高人民法院出具了“关于协议约定管辖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受理的案件有管辖权的代理意见”。最高人民法院采纳了汤敏煌律师的代理意见,并于1994年7月12日,以法经(1994)15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岳阳通达制冷空调有限公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岳阳支公司、上海港集装箱综合发展公司、上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之间的委托合同与港口装卸作业纠纷案件管辖权争议的处理意见》的司法解释对该案管辖作出专门司法解释。详见:http://www.fsou.com.cn/html/text/chl/108/10810.html。
曾受中国人民银行岳阳市分行的委托办理:广西桂林建设投资公司诉中国人民银行岳阳市分行、岳阳市融资中心资金拆借合同纠纷案件,为中国人民银行岳阳市分行避免了5000万元损失。
曾成功指导本所律师办理:被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杀人罪判处李某某死刑,立即执行的二审、重审刑事案件,李某某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告无罪释放。李某故意杀人案从一审判决死刑到终审无罪释放,是湖南省法院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之首例,也是律师成功运用证据和法律获得巨大成功的结果。汤敏煌律师指导本所律师提出:该案重点不要放在调查取证上,而是充分运用侦查机关取得的证据进行分析、研究,寻找矛盾点和突破口,从而得出了李某故意杀人证据不足的观点,运用刑事证据理论和法律关于证据定案的原则,对本案指控证据进行分析,指出其存在的严重问题:本案没有直接证据,间接证据也支离破碎,不能形成环环相扣、无懈可击的证据链条。因此提出,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据严重不足,应当宣告无罪。二审法院的终审判决完全证实了汤敏煌律师指导本所律师辩护的正确性。详见:http://www.syls.cn/default_1a_4.asp
曾成功代理岳阳市湘沪汽车销售维修服务有限公司诉湖南康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转让合同纠纷案,汤敏煌律师的代理意见:转让土地不应含虚征用地,市政公共用地转让无效,被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部分采纳,即市政公共用地转让无效。但岳阳中院认为应作为附随义务补偿虚征地价款的一半给康岳公司。湘沪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又继续委托汤敏煌律师代理二审,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汤敏煌律师的代理意见最终被全部采纳。一次为湘沪公司挽回损失2000余万元。
曾受新疆新岳制冷设备厂的委托办理:中国工商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诉新疆新岳制冷设备厂1200余万元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最高人民法院采纳了汤敏煌律师关于部分借款已丧失诉讼时效的代理意见,避免了新疆新岳制冷设备厂58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
曾受湖南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办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诉湖南红日机械厂、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国营江南机器厂、江麓机械厂等3000余万元的贷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一审、二审。一审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以(2000)湘法经一初字第11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了信达公司对岳阳恒立公司的起诉。经最高人民法院二审终审裁定,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原裁定,避免了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损失。详见:2000年12月13日《证券时报》、http://share.jrj.com.cn/cominfo/ggdetail_2001-08-18_000622_1006_stock.htm。
曾成功代理岳阳市商业银行诉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银信物资贸易中心、深圳市平南铁路投资发展公司、深圳市平南铁路有限公司700万元贷款担保合同纠纷,挽回了岳阳市商业银行的全部损失。
曾与熊国昌律师合作,成功办理了个体诊所医师彭某某,杀死其亲生父亲彭××、杀伤兄长彭××(重伤)、杀伤嫂嫂唐××(重伤)一死二重伤的重大恶性刑事案件。二位律师对中南大学湘雅二院关于:“彭某某作案时,意识清楚,未发现精神病性症状,作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结论提出异议,申请对彭某某是否有刑事责任能力进行司法精神疾病重新鉴定。检察机关采纳了律师的建议同意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作重新鉴定。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于2003年3月7日作出了鉴定结论:“1、被鉴定人彭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2、被鉴定人彭某某对本案无刑事责任能力”。 后由于公安机关提出异议,要求再次重新鉴定。2003年9月15日,经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鉴定人彭某某患有精神分裂样人格障碍,案发时处于应激状态,出现一过性的精神病性障碍,突然发生失去控制的攻击性行为,存在辨认能力,失去控制能力,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建议加强监护”。再次重新鉴定后,二位律师又多次要求立即放人,但公安机关仍然迟迟不肯放人。在口头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二位律师向公安机关发出法律意见书,认为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和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结论均具有科学性、真实性和合法性。他们依法作出的鉴定结论,其法律效力是无容置疑的。理所当然地应作为对彭某某确患有精神分裂症,对本案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依据。所以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彭某某并督促其亲属及监护人抓紧时间送彭某某去精神病医院治疗。如果再无理超期羁押,将构成非法拘禁。与此同时,二位律师还向检察机关发出律师建议书,应当督促公安机关立即撤销案件,立即放人并督促监护人加强监护并抓紧医治。经多方多次交涉,案件被撤销,彭某某无罪释放,并送到精神病康复中心接受治疗。至此,彭某某弑父伤兄一案,最终得到了园满解决。
曾成功代理岳阳市岳阳楼区北港农村信用合作社诉岳阳正湘行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正湘行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担保合同纠纷案,一次挽回了岳阳市岳阳楼区北港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全部损失1800余万元。
曾受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办理: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诉山西华康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500万元的委托贷款一案二审。经最高人民法院二审终审以(2004)民二终字第2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后该案在山西高院调解结案。
曾受广东飞乐影视制品有限公司的委托办理:新疆德威龙音像制品发行有限公司诉飞乐公司、贵州文化音像出版社、广州合众光碟制造有限公司、北京华融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德威龙公司诉称:华融家乐福公司经营场所国展家乐福商场出售由飞乐公司制作发行、贵州社出版、合众公司复制的VCD光盘《刀郎2002年的第一场雪 卡拉OK》(简称《刀郎 卡拉OK》VCD)。该光盘与我公司制作的CD专辑《刀郎 2002年的第一场雪》(简称《刀郎》CD)名称一致,且外包装近似,使消费者在购买时产生混淆。同时该光盘内的曲目并非刀郎(罗林)所唱,这种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该案经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德威龙公司基于不正当竞争所提出的诉讼请求缺乏依据,并以(2005)朝民初字第32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新疆德威龙音像制品发行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曾受北京富兴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办理:北京东方京通房地产公司诉富兴苑公司项目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汤敏煌律师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案件主管异议,请求人民法院驳回北京东方京通房地产公司的起诉。2005年11月1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汤敏煌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并以(2005)二中民初字第1373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北京东方京通房地产公司对富兴苑房地产公司的起诉。
曾受广东飞乐影视制品有限公司的委托办理:北京太格印象文化传播公司诉飞乐公司、贵州文化音像出版社、杨臣刚、田传均侵犯著作权纠纷案。该案由全国优秀法官宋鱼水庭长主审,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认为:王虎与杨臣刚所签合同于签订之时合法成立并生效,其歌曲《老鼠爱大米》(原名《这样爱你》)的著作权亦于当时转移,田传均不能取得歌曲《这样爱你》的词曲著作权,飞乐公司亦不能取得该歌曲的许可使用权。并判决:一、广东飞乐公司、贵州文化音像出版社立即停止未经北京太格印象公司许可使用歌曲《这样爱你》(又名《老鼠爱大米》)词曲制作录音制品的行为;二、 广东飞乐公司、贵州文化音像出版社赔偿北京太格印象公司经济损失十五万元。一审判决后,广东飞乐公司不服,又委托汤敏煌律师代理其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认为太格印象并未取得歌曲《这样爱你》词曲著作财产权,要求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原审原告的诉讼请求。二审审理期间,并提交了一份新证据(该证据系一审宣判后形成),即(2005)武仲裁字第700号《裁决书》,该《裁决书》载明:2001年12月23日,肖飞与杨臣刚签订《版权转合同》,约定杨臣刚将自行创作的歌曲《这样爱你》(后被更名为《老鼠爱大米》)的著作权以人民币500元的价格绝卖给肖飞,肖飞受让取得《这样爱你》的全部版权。北京市一中院认为,上述《仲裁书》为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裁决,现并无证据足以推翻该裁决所确认的事实,即2001年12月23日,杨臣刚已经将歌曲《这样爱你》词曲著作权中除涉及人身权以外的所有权利转让给肖飞。杨臣刚于2002年7月13日及2003年3月1日与王虎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时,杨臣刚已不再享有该歌曲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该转让行为属于无权处分,现王虎没有证据证明该歌曲词曲著作权中财产权的所有人肖飞对该无权处分行为曾经予以追认,王虎无法据上述合同受让该歌曲词曲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因此,北京太格印象公司亦不能取得歌曲《这样爱你》词曲的著作财产权。二审全部采纳了汤敏煌律师的代理意见,并以(2006)一中民终字第250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原审判决,驳回北京太格印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对广东飞乐公司、贵州文化音像出版社的起诉。详见:http://www.civillaw.com.cn/weizhang/default.asp?id=29253,http://www.chinalawedu.com/news/21604/5900/61/2006/10/zh2409145461030160022255-0.htm,http://chinalawlib.com/212282295.html
曾受北京富兴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办理:北京东方京通房地产公司诉富兴苑公司项目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汤敏煌律师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案件主管异议,请求人民法院驳回北京东方京通房地产公司的起诉。2005年11月1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汤敏煌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并以(2005)二中民初字第1373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北京东方京通房地产公司对富兴苑房地产公司的起诉。
曾受北京富兴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办理:北京东方京通房地产公司申请仲裁与富兴苑房地产公司项目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汤敏煌律师在详细研究该案后,代表富兴苑房地产公司提出了仲裁答辩意见及反请求申请。北京仲裁委员会经二次开庭审理后,采纳了汤敏煌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并以(2006)京仲裁字第0408号《裁决书》裁决:驳回东方京通公司的仲裁请求,继续履行各自尚未履行的义务(履行大小市政配套接通义务,并承担大小市政的工程费用),退还多付的转让款3.66365万元;开具金额为1696.33635万元的发票。富兴苑公司大获全胜。
曾受北京富兴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办理:北京东方京通房地产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诉讼一案,2006年11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汤敏煌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并以(2006)二中民特字第1598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东方京通公司请求撤销北京仲裁委员会(2006)京仲裁字第0408号《裁决书》的申请。
曾成功代理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深圳民鑫实业公司、广东金汇源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西北亚奥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吴忠仪表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国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市商业银行宝安支行欠款纠纷案。2006年11月27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汤敏煌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并以(2006)湘高法民二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深圳民鑫实业公司承担返还13000万元及相应利息,广东金汇源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西北亚奥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吴忠仪表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商业银行宝安支行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主要客户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
中国电力出版社
民族音像出版社
北京富兴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水晶石电脑图像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飞乐影视制品有限公司
广东飞乐影视制品有限公司
北京阿尔卡管材制品有限公司
上海派克笔有限公司
广东韩江建筑安装工程(北京)有限公司
贵州文化音像出版社
广东联合传媒有限公司
广州合众光碟制造有限公司
广东美卡文化音像有限公司
广东艺洲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广东伟佳音像制品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广东东和兴影音有限公司
广东飞仕影音有限公司
广东俏佳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广东东田文化企业有限公司
佛山天艺音像制品有限公司
广东星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岳阳通达制冷空调有限公司
岳阳市同州房地产公司
岳阳市南湖宾馆
上海科行贸易有限公司
长沙市梦想化学研究所
长沙逢源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岳阳市申龙贸易有限公司
人民银行岳阳分行
长沙市商业银行
岳阳市商业银行
岳阳市融资中心
主要学术成果
汤敏煌律师善于学习,乐于钻研,在繁忙的工作之余,一直致力于法律实践与理论研究工作,曾多次到电视台法律节目中作嘉宾,评析案件,宣讲法律。还撰写并发表了《股份制是国家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最佳形式》、《法律名词辨析》、《为什么当初不请律师》、《着眼社会稳定大局、坚持优质服务宗旨》、《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和地位》、《律师执业风险与防范》、《千万大案办案扎记》、《显失公平制度研究》、《论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关于标的物的交付与所有权的转移》、《关于一物二卖》、《买卖合同研究》、《合同法疑难问题探讨》《著作权转让制度研究——评析《老鼠爱大米》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关于附条件的合同和保证期间――评析某资产管理公司与某保险公司借款担保纠纷一案》等多篇专著和论文。
主要媒体报道
1、《傲立潮头写风流》载《岳阳司法行政工作》1995年第10期
2、《要想打官司,去找汤律师》载《岳阳工作》,1995年第3期、《岳阳经济》1995年第8期、《中国改革者》1995年版第62页、《中国当代名人大典》第143页、《中国新闻人物》第744页
3、《勤奋、胆识、品格》载《湖南律师》,1995年第4期
4、《敬业忠法写春秋》载《中国律师报》95年6月28日第1版
5、《汤律师轶事》载《岳阳法制报》,1996年6月28日第1版
6、《三律师跨省息干戈》载《湘声报》1996年6月28日第4版
7、《我市八位青年荣获“湖南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称号》载《岳阳晚报》,1998年2月23日第1版
8、《律师蒙冤入狱,祸起调查取证》载《中国律师报》,1998年4月29日第4版
9、《农家女把公安局长推上审判台》载《湘声报》,1998年
10、《辉煌律师事务所获殊荣》载《岳阳晚报》,1999年1月29日第1版
11、《我市律师工作步入佳境》载《岳阳晚报》,1999年5月14日第1版
12、《新举措推出之后》载《岳阳晚报》1999年7月2日第3版
13、岳阳电视台《人物》栏目报道2002年9月
14、《汤敏煌简介》载《岳阳市科技专家联系手册》
15、人民网—网络歌曲《老鼠爱大米》连环案北京开庭审理
16、中国民商法律网--法学讲堂《315域名如何保护?》
17、北京青年报法律圆桌《315域名如何保护?》
18、北大法律信息网--法学论坛《汤律师经典名案》
19、新闻午报 “老鼠”嫁四家3.15定终身
20、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老鼠爱大米》:网上火爆 官司缠身
21、e视网 “升级版”《老鼠爱大米》杨臣刚新作又遭盗版
22、中国普法网 网络歌曲《老鼠爱大米》连环案开庭审理
23、温州日报《大米》官司开庭一片混乱 两案并审 杨臣刚缺席 案件延期审理
其优秀事迹被中央电视台、香港凤凰卫视、重庆电视台、湖南电视台、湖北电视台、人民法院报、中国律师报、中国律师杂志、北京晚报、人民网等多家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介广为宣传报道,汤敏煌律师还被录入到《岳阳市科技专家联系手册》,岳阳市电视台《人物》、《www.huahang.com网站汤氏名人录》、《城市频道city.icchina.com人物》、世界优秀专家人才名典www.worldexperts.org/6/T/T7-1.ht等栏目,其事迹还被编入《中国改革者》、《中国当代名人大典》、《中国新闻人物》等书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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